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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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带一对儿女去盗窃
见习记者 慕容梦漪

  这个夏天即将结束时,杭州富阳市看守所的提审室里,16岁女孩欣欣在咿呀作响的电风扇下不住抽泣。送达到她手上的判决书清清楚楚地写明:“……被告人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……”事情源于今年4月5日,一伙流窜作案的盗窃团伙被富阳警方抓获。令民警和办案法官大为震惊的是,该团伙由3个孩子实施所有盗窃行为,而组织并带领他们盗窃的,竟是其中两个孩子——欣欣和天天的亲生父亲。
    父亲———“小富翁”亏本欠下债
  任有勤,就是这个带着骨肉去盗窃的父亲,今年41岁,老家在安徽的一个偏僻村庄。他脑子很灵,曾经当过木匠,开过家具店,赚了不少钱,在当地是个“小富翁”。1997年,他听从妻子的怂恿盘掉家具店,办了个大蒜加工厂,谁料不到两年,就把本钱赔个精光。2000年,尽管任有勤费尽了心思搞经营,大蒜加工厂还是倒闭了,欠下六七万块钱的债。为了还债,任有勤四处打零工,但挣来的钱仅够养活老婆和3个孩子。这次投资失败,使得任有勤的3个子女均没有读完初中就流落在校园外。常年疲于奔命、心烦意乱的任有勤对子女更加疏于管教、放任自流;本来就不太好的夫妻关系也日益紧张。而那几万元债务,更是成为任有勤父子3人犯罪的借口。
    儿子——去浙江偷东西来钱快
  2004年末,临近年关,讨债的又纷纷上门了。任有勤每天如坐针毡,烦躁不安。此时,任有勤最小的孩子——14岁的儿子天天给他出了个主意:去浙江偷东西“赚钱”。天天曾于2004年跟人出去偷过东西,学会了些入室盗窃的技术,并熟悉浙江各地的情况。他告诉任有勤,只要再找几个帮手,就可以去“发财”了,“来钱很容易,不久就可以把债给还了”。任有勤迟疑了一段日子,决定照儿子说的做。他托一个“懂行”的人帮他找未成年小孩当帮手,最终以4000元的价格从与孩子相依为命的奶奶手里租了12岁的小虎,为他从2月“工作”到8月。
    女儿——为父还债把心横
  天天又对时年15岁的二姐欣欣(今年已满16周岁)说“外面很好玩的”,劝她跟他们一起“出去玩”。童心未泯的欣欣信以为真,愉快地答应了。今年3月19日,这一行4人来到富阳,欣欣才知道,她是被带来偷东西的。可是,“为父亲还债”的心理和任有勤“未成年人偷东西不坐牢”的教唆,让欣欣横下心留了下来。
    偷——小孩冲锋大人留守
  富阳、萧山、衢州、金华、诸暨……在任有勤的组织带领下,天天、欣欣和小虎在浙江一路偷过来。从3月19日到4月5日短短18天,他们作案数起,涉案金额高达9万余元。今年3月24日下午,天天和小虎撬开富阳富春街道桂花西路一户人家,窃得旅游鞋1双,手机1只,价值690元。那是他们发的第一笔“财”。当天下午,欣欣、天天、小虎3人用同样手段撬开了附近小区另一户人家的大门,窃得珠宝首饰等价值2149元。当晚,他们窃得的所有东西就都到了任有勤手里。之后,他们又“转战”浙江各地,用同样手段偷了许多户人家。为了保证自身安全,任有勤花了很多心思。为了掩人耳目、迷惑警察,任有勤让孩子们和他分住不同的旅馆。每次偷窃,任有勤都是留在旅馆等候,孩子们偷到东西就到旅馆里交给他,由他统一保管支配。任有勤还告诫孩子们:万一被警察抓住,千万不要供出他来。因为“我是大人,要被抓的,你们未成年,没关系”。
    判——给孩子新生的机会
  今年4月4日,任有勤觉得挣的钱还债绰绰有余了,就打算带孩子们回老家。在衢州火车站,已追踪他们许久的公安部门将任有勤等4人一举抓获。此后,任有勤和女儿欣欣以盗窃罪被检察机关起诉,而天天和小虎则因作案时年龄未满16周岁被免于起诉。8月9日,富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法院经审理查明,任有勤组织盗窃作案4次,窃得财物价值人民币9.06万余元;欣欣参与盗窃作案2次,窃得财物价值人民币8.9万余元。最后,法院以犯盗窃罪为由,判处任有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,并处罚金2万元,剥夺政治权利2年;判处欣欣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

  结案陈词
  这个判决,从9月8日起正式生效了。
  记得公诉人曾在庭上这样指责任有勤:一般来说子女犯错,父母有不教之过,而本案则是父亲教唆子女如何走上犯罪道路。被告人任有勤不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更应该对子女走上犯罪道路承担责任。
  对自己的女儿,任有勤只说了一句话:“她是3个子女里最懂事的孩子。”事实上,他却利用了女儿的懂事为自己做罪恶的勾当。我们发现,判决中欣欣的量刑是轻的,但愿她早日走上新生的坦途。(文中孩子为化名)